五、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适用单位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年应纳税额= 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x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
,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例]某市一商场坐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的面积为6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坐落在市区三等地段,共占地4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一等地段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2 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1元/平方米;当地规定托儿所占地免税。)
(1)商场占地应纳税额=6000x4=24000(元)
(2)分店占地应纳税额=4000x2=8000(元)
(3)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000x1=1000(元)
(4)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5)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24000+8000+1000=3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