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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税方法 (一)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 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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