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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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一、减轻税费负担</span>一、减轻税费负担
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span>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三、支持创新创业</span>三、支持创新创业
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span>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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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 【优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条件】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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