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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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一、减轻税费负担</span>一、减轻税费负担
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span>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三、支持创新创业</span>三、支持创新创业
折叠 <span style='color:#000000'>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span>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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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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