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广东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2年8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8-01
【字体:

为做好2022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现明确我省2022年8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4930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2021社会保险年度标准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1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