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湖北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9-29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合理确定我省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划分,分别为1.5%、 3%、 4%。

二、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2年9月29日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