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6
优惠政策内容: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