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税种查询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财税〔2010〕4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5-25
【字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