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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3/4 6:59:56  来源:  预览:14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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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一周至3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3日表示,二月份申报已经顺利结束,整个工作平稳有序。对于受疫情影响较重而没有完成申报的缴费人,可以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税务总局已经布置各地机关。对这些特定的纳税人,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现在已经进入三月份,税务总局决定将三月份的税务申报期间向后延长一周,从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具体可以由省级税务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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