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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发布日期:2021/9/24 11:23:35  来源: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山西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预览:896次
【字体:
3.4.30.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申请条件

非税收入缴费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划转及省级划转非税收入项目。

设定依据

1.《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

电子税务局操作:

1.合同采集

【模块说明】

用于在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申报前采集合同信息。

缴费人申报前可以采集一份或多份合同信息,合同内容不能重复。合同标的、合同期限起、合同期限止、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相同的判定为重复合同。

申报前,合同内容可以新增、修改、作废。申报后,申报信息反写合同采集信息,合同内容不可以修改和作废。

【进入路径】

首页→〖合同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点击“合同信息采集”,如图。


点击“新增合同信息”按钮,进入合同信息采集页面,录入相关信息进行保存。



保存成功后可在页面看到记录,可以点击“查看”按钮查看保存信息、“修改”按钮对保存信息修改、“作废”按钮作废当前选中的记录。


2.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模块说明】

本模块适用于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填写。非税收入业务范围包括从专员办划转过来的7个非税收入项目,分别是: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风景名胜区(云冈石窟)门票收入。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非税收入〗

【操作步骤】

(一)报表填写

按月申报,选择纳税期限按月,点击“填写”按钮。


录入信息,根据需求可点击“选择合同”,点击保存申报。



按次申报,选择纳税期限按次,点击“填写”按钮。


录入信息,根据需求可点击“选择合同”,点击保存申报。



(二)报表申报

保存填写完的申报表,在报表申报列表中点击“申报”。


申报后可点击“刷新”按钮查看申报状态及申报结果。


(三)报表作废

保存填写完的申报表,在报表作废列表中选择要作废的申报表点击“作废申报”按钮。


(四)税款缴纳

缴款方式支持三方协议缴款,若申报后有应征税款的,在点击“获取缴款信息”可带出相应税款。点击“缴款”可完成税款缴纳,如图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首批财政部专员办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国家留成油收入等中央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

5.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省级划转非税收入项目主要包括:户外广告招标及拍卖收入、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市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省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

6.缴费人采用自行申报方式办理非税收入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相关电网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进行非税收入代征,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7.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中央分成和湖北省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湖北省税务部门申报缴纳;重庆市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重庆市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8.自201771日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低25%

9.自20177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自201871日起,再降低25%。即,调整后的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规定的征收标准×1-25%×1-25%);自20197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

10.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1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升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9号),该事项为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实现全程网上办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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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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